2022年8月31日 星期三

選票設計

「投票」經常用來決定議案或人選。它看似公平合理,有時卻會有詭異的地方,不可不察。 

以某大學某學術行政職選舉為例。相關遴選辦法中規定了該人事任命須由全體教師採無記名方式行使同意權投票,如果(1)同意票達實際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且(2)同意票達所有具投票權人數之三分之一以上者,則獲得通過。 設想下列情境。假設全體投票人35%同意,20%不同意,而剩下45%無意見(中立)。則這項人事任命應該是要通過還是不通過,才能反應出大多數人的意見呢?這裡其實同意與不同意任何一方的人加上無意見的人數都能過半。 

現在假設選票只有「同意」及「不同意」兩個選項。又假設45%無意見的人不想被迫選邊站,也不想投票影響選舉結果,所以主要是由有明顯同意與不同意意向的人進行投票,這樣投出來的結果符合遴選辦法中規定的兩個條件,該人選會獲得通過。就算45%無意見的人還是有人會出來投票,只要這些人投同意或不同意的比例約略相等,仍然不會影響這個投票結果。

如果我們將選票改一下,加入「無意見」這個選項呢?這時候讓中立的人不想投票的不利因素去除了。假設有一半中立的人會因此出來表態,忠實地選了「無意見」這個選項,而原本會投同意與不同意票的人數與其投票意願完全不變,這樣一來,原本會獲得通過的人選,現在會因同意票未達實際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而未獲通過(因為不同意與無意見的人數超過同意人數)。 

選票如此,問卷調查設計也有類似的竅門。某江湖傳說,如果用五個梯度的教學評鑑問卷收集的數據很難看,改成用四個梯度來問就會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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