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

拍賣機制與資源分配

新聞報導說,教育部提出新的5年600億高教深耕計畫,各校準備提構想書搶經費。

如果想要將資源(錢),分給一堆需要資源的人,並且達到最佳的資源使用效益(物盡其用),這問題叫做極大化social welfare。困難點在於同樣的資源配置給不同的人會產生不同的效益(同樣的三千萬分給台大和分給某偏鄉小校,對該校所能產生的效益是不同的)。

教育部的解決方法,是叫各校提計畫,從中看出同樣的資源對該校所能產生的效益為何,據此決定資源配置方式。此法立意良善,但各校都有動機虛報或多報需求(這其實是此賽局的最佳回應策略),造成無法達成原始資源配置的目標。

問題根源在於各校在此搶資源的競賽中不必付出與獲得的資源量成比例的代價。一個理論上可行的解決方案是要各校拿東西來換資源,這也可以想像成是一個拍賣(auction),各校願意付出的代價就是各校的標金,搶到的資源就是拍賣品。由於各校的標金是考量資源所能帶來的效益才決定的,所以似乎可以透露出資源在各校所能發揮的效益。

可惜一般拍賣的付款規則,即得標者需付出與其投標金額相同的款項,並不能保證投標者的標金能真實反映投標者對其所得物品的效益評價。投標者有壓低標金的傾向,這也是他們參與此投標規則的最佳策略。諾貝爾經濟獎得主Vickrey所設計的次高價(second-price)投標機制,可以保證真實出價(truthful bidding),此機制也被延伸至處理多單位資源(如此例)的拍賣。

台灣的經濟學家那麼多,其實可以集思廣益為教育部設計一套不是作文比賽的經費分配機制。

1 則留言:

  1. 老師講得非常好,但是這個國家永遠不會採用最適合的方案,只會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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